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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關於如何做好代表建議辦理工作,2013年7月22日《檢察日報》刊登的《答覆代表建議不能“耍太極”》,說出了人大代表的心裡話。其實,代表對建議辦理部門的要求就是“求真務實”。
  制定政策也好,制定法律也好,要得到好的執行,就需要有好的民意基礎,而代表建議所反映的正是一種正規的依照程序的民意,這比網絡民意要真實得多。在我們制定政策和法律時,就要把代表建議作為民意基礎來考慮,分析代表關註了什麼,哪些問題需要解決等等。即便代表對我們的政策和工作有誤解,在辦理中消除誤解,就會讓我們今後的工作沒有障礙。所以,我對建議辦理工作的第一個希望就是,要真正重視代表建議,把它真的作為民意的反映、民意的基礎來對待。
  第二個希望是,答覆代表時要具實而答,不含糊其辭。這裡包含三個方面:答覆代表時要深入淺出,用老百姓聽得懂的語言把事情說清楚;加強與代表溝通,在溝通中消除代表的誤解;對代表建議中的錯誤觀點要直接指出來,不要含含糊糊。
  第三個希望是,答覆代表不要就事論事,要舉一反三。代表建議都是對某種現象提出問題,很難對全國大局都有瞭解。如果在答覆中對類似問題也一併解決,就可以避免類似問題年年提的情況。
  第四個希望是,答覆時不要只站在部門利益的立場上思考。全國人大代表希望能夠真正從維護國家法治統一角度,而不是從某個部門的角度去解決問題。
  第五個希望是,各部門辦好本部門的網站,做好信息公開。代表希望得到的不只是一紙答覆,更希望看到問題真正得到解決。答覆歸答覆、辦事歸辦理,是代表最不願看到的。因此代表在收到答覆後,會通過部門網站跟蹤監督建議落實情況。  (原標題:“辦理建議貴在求真務實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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